课本作业本收费标准敲定 市直高中课本提至545元
泉州市中小学课本费标准昨公布 实行“阳光收费”
东南网8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李晓蓉)昨日,泉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单位联合公布泉州中小学课本作业本费用标准(详见附表),强调“十条禁令”,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实行“阳光收费”。
在开学前后,家长、学生如果遇到乱收费现象,可随时拨打本报海都热线通968111报料。
市教育局强调,严禁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涉及教科书的一切费用,严格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坚决杜绝“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另外,课本(含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为必选部分,每学科只能选订一种版本,由学校统一征订。各地学校应根据课程计划的要求,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科书,严禁选用教学目录以外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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