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清源山上野猪频繁出没 部门:达一定数量可申请猎杀

qz.fjsen.com 2013-09-11 09:48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景区态度 考虑设置温馨提醒

“野猪、野鸡等动物多了,最直接地说明山上生态环境越来越好,这也可以从几个数字中看出来。”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透露,根据之前对清源山景区的动植物数量摸底调查,目前山上的哺乳动物占全市总种类的53%;飞鸟占全市总种类的45%;爬行动物占全市总种类的57%;两栖动物占全市总种类的34%。

对于村民提出的猎杀一定数量野猪的建议,该负责人表示,随着近年来山上生态的好转,日益庞大的野猪群确实给山民的耕种带来影响。但是在目前景区的管理体制下,山上的林、地、人均由所在辖区管理,景区只负责一些旅游设施的维护,以及景区秩序的保护,“在不破坏景区现有生态的条件下,建议由辖区组织人员,对山上的野猪进行一定数量的控制”。

据专家称,野猪也怕生,“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游客、市民万一遇上,最好“远观不要近玩”。同时,对于市民建议设立一些“猪出没”的警示标牌,景区从游客、居民安全角度出发,接下来也会考虑在一些合适的景区位置,做一些温馨提醒,“但是最主要还是个人要注意安全,千万不要去招惹野猪”。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