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火相传 “文化之都”魅力在民间与庙堂中绽放
【十城通鉴之苏州】
建立保护“非遗”政策性体系
◆“非遗”名录
世界级:6项
到目前为止,苏州已有6个项目被公布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数量居全国各城市之首。
国家级:29项
省级:79项
■城市寻宝
城市空间的保护和再创造,是古城苏州的一张笑脸;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创新,则是苏州活的灵魂。
昆曲,是我国现存剧种中最古老的一支。她文辞典雅、曲调优美,在中国文学史、戏曲史、音乐史、舞蹈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并对后来的京剧和众多地方戏曲产生过深远的影响,被誉为“百戏之师”、“中国戏曲的活化石”。
2001年5月18日,中国昆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首批“人类口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并于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非物质遗产名录。这标志着昆曲以其丰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及其珍贵的民族戏曲文化价值得到世界的公认。
除了昆曲,苏州还有5个项目被列入“世界级”非遗,这些项目包括古琴、苏州端午习俗、苏州宋锦、苏州缂丝、苏州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一笔笔丰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酿出浓郁的苏州味道。
■经验借鉴
从2004年被文化部确定为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综合性试点城市后,苏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性体系的建立。苏州在多年的实践中认识到:政策性扶持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必不可少的保障,“输血”的作用十分重要;生产性保护更体现了非遗的活态性特点,提高其“造血”功能,增强非遗项目自身的活力。
今年8月,《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通过,该《条例》根据苏州实际情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严格保护、分级保护、分类保护,并对列入濒临消失的非遗名录项目的学艺者给予适当扶持。这是我国同类具有立法权的地级市中,首个专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城市。
其中要求,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昆曲等项目,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要求,实行严格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实行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级名录保护制度,分级保护。
- 2013-09-19华大境外新生昨游泉州 感受"东亚文化之都"魅力
- 2013-09-18泉州保护与更新相得益彰 多元文化展示古城魅力
- 2013-09-17惠女风情将亮相“东亚文化节” 节目火热排练中
- 2013-09-17戏曲走向东亚文化之都大擂台 唱念做打歌舞故事
- 2013-09-16中菲艺术家联手创作《盛世大泉州》 展历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