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男童玩摇摇车被夹身亡续 两经营者被刑拘
【事件进展】
安监:初定为安全生产事故
8岁男童被夹身亡后,丰泽警方和安监部门均介入调查。
记者从丰泽区安监局了解,该局已向警方提供一份认定报告,初步认定该事件为安全生产事故。安监部门认定,在从事摇摇车的经营活动中,店主刘某和车主林某理应对每一位顾客进行安全提醒和危险告知,并在摇摇车上标注相应的提醒标志。
丰泽区安监局经办人员魏先生透露,据车身标志,事发摇摇车是河南郑州红升游乐设备厂生产,但事发摇摇车经营者及生产厂家,目前都未提供该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魏先生表示,虽然国家、福建省相关标准都未将摇摇车等小型游乐设施纳入其中,福建省质监部门也无对摇摇车的鉴定能力,但在河南郑州、浙江台州、广东中山和陕西西安4个摇摇车的主要产地,可能有相关的行业标准。目前,丰泽区安监局正与上述4地质监部门联系,尝试对事发摇摇车的各项安全指标进行鉴定。
魏先生还表示,如果上述4个摇摇车主要产地也无相关产业标准,丰泽区安监局将组织相关专家,与质监部门配合,自行鉴定,以确定事发摇摇车的安全性。对于自请专家鉴定的“最终手段”,安监部门心中也没底。魏先生说,“在没有国家标准的情况下,这份鉴定的最终结果必然是不合格,这等于将市场巨大的摇摇车‘一刀砍’”,“但无论如何,这都不会影响我们对该起事故的性质认定”。
对于丰泽区安监局这种尝试,泉州市质监局特殊设备安全监察科的负责人予以肯定,但仍表示介于没有相应标准,质监部门难以介入,“即使是大型游乐设施,泉州市级也没有鉴定检测的技术,而只能通过查看经营单位的定期维保检测报告等材料,来进行监管”。
刑拘: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昨日,丰泽警方以该案仍在调查为由,未向记者透露该案详情。但与该案有关知情人士证实,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经营事发摇摇车的便利店店主和摇摇车车主已被丰泽警方刑事拘留并取保候审。目前,死者家属与经营方仍未达成赔偿协议,警方和当地司法所都已介入协调。
据了解,便利店店主刘某,贵州人,车主林某,莆田人。此前,两人商定由林某将摇摇车投放在刘某店前,两人以5.5:4.5比例分成收入。自去年底运营以来,刘某获利800多元,林某获利700多元。
据笔录得知,林某在泉州经营摇摇车已有3年,在全市区共投放60多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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