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男子路边向麻龟借火点烟 被错当成劫匪被锁挨打

qz.fjsen.com 2013-10-18 08:44  林天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何金海 庄凌龙)一切,是从一个忘了带打火机的吸烟男子开始的。

他姓涂,三明人,租住在晋江陈埭。昨天凌晨3时许,送完女友往回走,烟瘾犯了。在刺桐大桥上环顾一圈,就朝路边一名男子走过去。

“哥们,借个火。”

一场哭笑不得的经历,拉开序幕。

第一幕:

借火点根烟被打还被锁

涂某原本想着,就借个打火机,应该很顺利。

没想到,对方突然转过身来,往他脸上打了一拳,他根本没反应过来,就被拉到一辆越野车旁边。对方从车里找到一条铁链,把他锁在驾驶座旁边的车门把手上。锁好后,男子才质问道:“你想干什么,是不是想抢劫?”

“我只是借个火,抽根烟而已啊,不是什么抢劫的。”涂某再三解释,自己是三明人,住在陈埭,但男子就是不信,两个人就这样僵持着。

涂某这才发现,原来对方喝了酒,根本听不进他的任何解释。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