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被警方依法刑拘 公司经营不善负债,女老板林某竟出歪点子,虚开增值税发票套税,被警方传唤时,却仍喊着说,“我的发票是真的,可以抵扣的,我没有犯法。”真是“法盲”。 外省破获案件 牵出女老板骗税案 据介绍,晋江警方日前接到上级线索:江苏警方在查处当地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时,发现江苏两家皮革制品加工公司为空壳公司,没有实际经营,存在虚开税票行为。经进一步核实,2016年9月开始,晋江陈埭镇江头村的某鞋业公司接受江苏这两家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份,价税合计80万元。 接报后,晋江警方侦查,这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经手人系女老板林某,且该8份发票均已认证抵扣,林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营不善倒闭 开票骗税“套利” 警方调查,2015年开始,林某与丈夫共同经营制鞋公司,她负责财务工作,丈夫负责生产销售。由于市场竞争大,林某夫妇也不善经营,公司一直在保本的边缘挣扎。2017年10月,公司意外遭遇火情,财物被烧毁殆尽,林某因此负债累累。公司倒闭后,还欠了工人工钱、场地租金等,林某夫妇就东躲西藏,转做微商。 其间,自2016年开始,该公司生产的鞋子销路不好,机台和工人工资成本上升,林某就想出歪点子,经任某(现取保候审)介绍,向票贩子陈某(现取保候审)以4.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11.6万多元,差价6万多元则为林某犯罪所得。 犯法却全然不知 被传唤时仍喊冤枉 然而,警方日前在提审林某的过程中,她多次争辩道,“我的发票是真的,可以抵扣的,我没有犯法,我是冤枉的。”经查,林某曾经找任某买过几万元的货,但却找他开了80万元的票,开票金额与实际购买金额不符,且江苏的两家公司均为空壳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林某也未与江苏两家公司有过业务往来。因此,林某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目前,林某已经被晋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经过几次提审,在民警的普法宣传和解释下,林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犯法而不知违法令人叹息。警方提醒:《刑法》第205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请财务会计朋友诚信记录、懂法守法,切勿为了一时之利,给自己的人生抹上不光彩的一笔。(记者 吴水保通讯员 刘彩虹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