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增产 泉州台商区支持疫情急需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快速扩大产能,在疫情期间增加的生产运营成本予以补助;对2020年首季度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或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按销售额的1.5%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利用电商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2020年首季度交易额增长超过300万元的企业,按交易额的2%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确实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其中,区内现有企业转产或者扩产疫情应急物资且在3月底前正式投产形成产能的,对其新购置或通过设备改造的口罩生产设备和防护服热压机生产设备,区财政予以20%设备投入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疫情存续期间,口罩日产量达20万片、40万片、100万片的企业,在泉州市奖励的基础上,泉州台商区再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同时,泉州台商区还鼓励开展科技研发。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疫情防控物资相关项目获得泉州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按100%给予配套,最高100万元。 推进项目建设 泉州台商区全面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就办、网上办”“一趟不用跑”;对生产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新上投资项目,实行一站式全链条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绿色通道”。对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严格执行告知备案制度,凡可通过线上受理的事项不再要求服务对象到现场提交,凡可通过电子证照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此外,台商区还要求加快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年度计划新开工项目按期开工,有序推进在建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及民生项目复工,春节未停工和已经复工的项目要确保连续施工;加强要素保障,对新开工、复工项目涉及要素保障审批的,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集中支持一批应急医疗救助设施、隔离设施、公共卫生体系、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重点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