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期间,石狮市各部门将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水平。同时,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和交通建设施工工地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对违规作业的,一律责令停产停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业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复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将依法及时移交应急消防部门,并配合应急消防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督促落实隐患整改。 据介绍,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将紧盯劳动密集型企业及运输物流仓储企业,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填写、灭火器材配置情况以及消防设施是否被埋压、圈占、阻挡;厂房、库房、员工宿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堵塞、占用、锁闭及分隔现象,是否存在安装栅栏门、卷帘门等影响安全疏散的设施;对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是否具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上方、登高操作面是否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厂房、库房内是否搭建员工宿舍,是否存在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情况;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室内、过道、楼梯间、门厅、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充电等。 整治期间,石狮市相关部门也将持续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的“七进”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在车站和交通工具上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