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首次兑现村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奖励资金”83万余元 村干部干事创业 更有激情 “没想到拿到了2万元的奖励,感觉干劲更足了,今年会再接再厉,用好用足各项政策,盘活资源资产,力争在壮大村集体经济方面实现更大突破。”永春县桂洋镇桂洋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林金田拿到奖金后,满怀信心地说。 近日,永春县首次兑现村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奖励资金”共计83.13万元,进一步激发了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增强了村级造血功能。 □本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陈森淼 肖成功 创新:村集体经济与村干部绩效奖励挂钩 桂洋村位于永春县西北部,是典型的偏远山区传统农业村。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桂洋村引进旅游开发公司,共建7D玻璃桥、儿童乐园等旅游项目,与周边7个村合股成立乡村旅游开发公司,合力推进乡村旅游田园综合体建设。此外还增设1.5公里漂流、爱情广场、水电文化中心等旅游设施。2019年该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量达11.81万元,旅游经济效益进一步显现,同时带动了村民脱贫致富。 据介绍,永春县去年初出台《永春县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奖励办法》,将发展村集体经济与村干部绩效奖励挂钩,以2018年底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为基数,按照5万元以下、5—10万元、10—20万元、20万元以上4个层级分别设置增收比例要求,按当年度收入增量的20%给予不高于2万元的奖励,充分调动村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成效:奖励措施杠杆效应正逐步凸显 奖励办法出台后,永春各村干劲十足,立足乡村特色,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横口乡福中村充分挖掘整合丰富的红色资源,保护开发朱德红军革命旧址,2019年村集体经济增收8.65万元;一都镇仙友村与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合作,在岱山岩景区引入原子飞车、丛林探险等娱乐体验项目,每年村集体可分红8万元,2019年村集体经济增收21.53万元,比上年度翻了一番。 按照奖励办法,桂洋镇桂洋村党委获得2万元奖励资金,书记和主任“一肩挑”的林金田获得其中的7000元,其他村“两委”成员获得13000元。 “集体经济增收多了,村干部奖励领得也多。”永春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全县共73个村获得该项奖励。没有拿到奖励的村干部一下子就‘眼红’了,都铆足了劲奋起直追,争取能拿到今年的奖励。” 据悉,今年永春县共谋划生成352个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涵盖资源开发、物业经济、乡村旅游、特色产业、股份合作等多种模式,有力推动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力争年底前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00%,2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0%以上。 永春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奖励措施“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正逐步凸显,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主动性得到有效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