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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撞警车阻挠执法 “望风”男子一审获刑

2020-06-18 10:05:34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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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陈碧梧 文秀玲)警车在追查嫌疑车辆,却遭到其他车辆故意冲撞,险象环生。这一幕电影桥段,在现实中上演——“望风”男子王某文为阻挠公安民警盘查同伙竟开车冲撞警车。

近日,泉港法院当庭宣判一起妨害公务案件,王某文犯妨害公务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法院查明,2019年7月24日凌晨,泉港公安巡特警反恐大队民警在泉港区界山镇沿海大通道,执行打击成品油走私联合行动,当执法人员对一辆无合法手续运输柴油的改装油罐面包车进行追查时,正在“望风”的王某文为阻挠执法人员盘查该面包车,竟驾驶一辆变造车牌的小轿车,对警车进行撞击,随后趁机超车至警车前方,将警车与面包车隔开。

见执法人员驾驶警车继续追赶,王某文又故意踩刹车减速,致使警车碰撞小轿车车尾。王某文又驾车与面包车左右夹堵碰撞警车,致警车原地打转。民警将面包车截停后,王某文驾车逃离现场。

王某文的这些撞击、减速、夹堵行为致使警车受损,并严重威胁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经鉴定,警车受损价值计2626元。

泉港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文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和悔罪态度以及对社会的危害性,依法作出判决。

法官表示,国家机关的正常公务活动是依法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时,是代表国家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市民在遇到执法检查时,应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干扰执法,给执法人员的生命安全带来危险,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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