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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建设项目全链条环境监管 环评制度告别“严进宽出”

2020-09-24 08:40:20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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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谢曦)环评改革迎来大动作。随着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改革不断推进,今后,环评制度将告别“严进宽出”。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关于构建建设项目全链条环境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标志着环评制度改变“重审批、轻监管”模式,环评监管正式迈入“全周期、全链条、全要素”监管体系。

“环评审批相当于建设项目的‘准生证’,但企业通过环评审批不代表一劳永逸。”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7年环境影响登记表网络备案实施以来,我市近七成项目环评实行备案,无需审批,实现“一趟不用跑”,但也给后续环境管理带来压力。去年起,我市在全省率先试点推行环评登记表备案事中事后监管,一年来全市共开展约310次专项事中事后检查,撤销已备案登记表项目383个,占同期项目的6.5%,监管效果逐步显现。

为了严把环境监管关,明确事中事后“谁来管”“管什么”和“怎么管”,《意见》明确了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网格员的监管责任,并规范监管程序,将监管流程细化为制定“三同时”监督检查年度工作方案、资料汇总移交、纳入执法计划、现场检查、依法依规处理、信用管理、规范档案管理等7个环节,形成闭环式管理模式。

环评与执法联动、上下级联动将更加密切,形成全链条无缝对接,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遁形。根据《意见》,环评文件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移交执法部门。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一并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现场检查问题,共同会商解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也将分行业按照污染程度加密检查频次,明确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后一个月内即开展建设期内的初次检查,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将其录入污染源动态信息库,并按照支队双随机抽查的方式、比例和工作要求纳入日常监管。

同时,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还将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环境违法处罚信息,并将建设单位、第三方技术咨询机构及有关人员的环境信用失信行为向有关部门推送,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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