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2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温碧霞)近日,南安市公安局水头派出所开展社会治安清查统一行动时,在辖区某酒店10楼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3名,扣押银行卡12张、手机15部、电脑3台等作案工具。 2月26日晚,水头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某酒店开展“四实”登记检查,当检查到酒店十楼时,发现一房间外堆满外卖包装盒,疑似多人同住。检查民警随即敲门进行检查,一男子开门见是警方,走出房门后便立即将房门关上。在民警进行例行询问时,该男子回答问题支支吾吾、眼神躲闪,引起了民警进一步怀疑。检查民警立即组织警力进入房间开展详查,被屋内桌上摆满银行卡、U盾、电脑、手机所震惊,同时还发现有两人躲在厕所,通过现场询问、调查,确认屋内人员在进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随后,检查民警立即请求值班警力协助,将现场3名嫌疑人王某珠、黄某安、汪某国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审讯调查。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安交代,自己通过网络信息招聘加入该团伙,该团伙长期流窜在南安、晋江、泉州市区等地,以酒店为“流动办公室”,帮助诈骗活动实施,团伙中的人均以“小胖”“小猪”“可乐”等外号称呼。老板外号“猪哥”,负责接收境外非法转账,收到转账后向黄某安等团伙成员提供银行卡信息,指示黄某安等人将钱转到指定账户。同时,作案过程中的银行卡及手机卡皆是该团伙以2000余元人民币向他人购入。经初步调查,黄某安等3人在不到十天的时间,12张银行卡转账流水达八千余万。三人皆知所有资金均涉及违法犯罪,但为了获取不法利益,仍参与其中助纣为虐。 目前,黄某安等3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警方刑拘,其余犯罪分子将进一步开展侦查。 警方提醒,诈骗分子套路深,网上招聘要警惕,切勿成为诈骗分子实施犯罪的“工具人”,同时谨记买卖、租借银行账户、电话卡已经严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将会被依法惩处,切勿因小利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