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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未成年人 福建将建“六大保护”体系

2021-11-17 09:29:31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薛逸群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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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1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多方合力,为未成年人构建“六位一体”保护新格局。记者获悉,由35个单位组成的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日前下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到2025年,实现市、县(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干实现全覆盖。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为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实施意见》明确,全面落实产假等生育类假期制度和哺乳时间相关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各地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孩子不是私人财产,家暴不是家庭私事。《实施意见》明确,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监护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等监护侵害行为,依法督促、支持起诉。

为加强学校保护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作为教育质量评价和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创新学校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学校保护工作评估制度,评估结果纳入学校管理水平评价和校长考评考核范围。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看到未成年人受侵害,请不要选择沉默。为加大社会保护力度,《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政府机关,村(居)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应履行侵害未成年人事件强制报告义务,提升识别、发现和报告意识与能力。建立强制报告线索的受理、调查、处置和反馈制度。依法依规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组织和个人予以惩处。

为预防未成年人染上“网瘾”,《实施意见》明确,完善网络保护工作,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安全,规范网络游戏、网络直播和网络短视频等服务,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网络沉迷、过度消费等行为。有效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规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严格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

为强化政府保护职能,《实施意见》明确,加强政府监护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临时监护工作制度。建立监护评估制度,落实由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和终止临时监护情形时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评估工作规范,推动监护评估规范化专业化。完善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措施。

司法保护职责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案件,施行“一站式取证”保护机制。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公安、检察部门积极主动沟通,询问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对涉案未成年人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积极引导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相关保护工作。

同时,加强少年法庭建设,进一步构建并完善未成年人与家事审判深度融合的“大少审”工作机制。深化涉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实现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全覆盖。

《实施意见》要求,推动各地党委和政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工作绩效评价。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恶性案件、重大事件进行跟踪指导、挂牌督办、限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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