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工作成效,市政府办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属地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建立网格化巡查、责任倒查、督促落实制度和限额以下工程的监管办法,并在“人、财、物”等各方面落实保障。 网格化巡查制度是指落实“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分工处置”的协调配合工作要求,建立以县级政府主要领导为网格化巡查总负责人的五级网格化巡查工作制度,并明确各级网格员名录以及网格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监督办法、问责情形。 责任倒查制度是指建立以案促落实工作制度,通过12345热线、信访举报热线等渠道转办或图斑比对、卫片执法等执法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以案倒查,对未按照规定落实责任的单位及个人,探索第一次提醒、第二次约谈、第三次提请追责问责等办法,进一步夯实网格化巡查及部门监管责任。 督促落实制度是指定期组织对乡镇及相关责任单位履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评估政策执行情况,及时查缺补漏。将“两违”综合治理、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目标管理内容。 限额以下工程的监管办法则是明确辖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农村公共建筑、三层以上村民建房、既有房屋改扩建(加层)、影响主体结构安全装修工程的审批监管办法,细化县级部门和乡镇的职责分工。(泉州晚报记者谢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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