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泉州市医保局获悉,本轮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泉州市医保局积极发挥医保部门职能作用,落实医疗保障“两个确保”政策,确保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不因费用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据介绍,泉州市医保局立即启动前期拨付给救治医院的医保预付金,促进医院收治病人,减轻医院垫付资金压力。同时,将视疫情防控需要,进一步加大医保专项预付支持力度,为疫情防控提供有效资金保障。 新冠肺炎患者个人负担的救治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其余部分由财政给予直接补助支付结算,形成综合保障。 实施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服务。新冠肺炎患者的救治费用,由医保信息系统统一结算,形成医疗机构统一申报、医保财政内部清算、参保患者出院零自付的便捷服务模式。(东南早报记者许奕梅 通讯员王月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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