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视频| 福建| 时评| 台海| 娱乐| 体育| 国内| 国际| 专题| 网事| 福州| 厦门| 莆田| 泉州| 漳州| 龙岩| 宁德| 南平|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 本网原创 > 正文

助企稳工稳岗促发展 泉州鲤城出台13条措施

2025-01-24 21:23:11 施远圻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薛逸群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月24日讯(本网记者 施远圻)今天下午,记者从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助力企业春节期间稳工稳岗促发展,鲤城区发布《2025年助企稳工稳岗促发展十三条措施》,给来鲤就业人员发补助、给补贴。

一、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落实省、市有关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措施,经工信部门确认,对春节期间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23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2025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5年1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4年12月份的70%)的规上工业企业,以2025年1月份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且实际在岗职工人数为基数,符合条件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持续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

二、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按规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含)以上且审核时人员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

三、发放“以老带新”补助

持续认定一批“引工大使”,对我区民营企业在职老员工引进首次来泉就业(当年度与民营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近3年首次在泉州市辖区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满2个月以上)的非泉州籍新员工(不含在县市区流动员工,不含灵活就业人员及人力资源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员工),当年度累计达10人以上、符合条件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老员工一次性引工补助,当年度奖励金额每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发放首次来泉补助

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区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全球前200名高校(QS)学士参照执行〕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班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生活补贴。同时,对首次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和大专生,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8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购房补助〔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本科学历、大专学历落实购房补助待遇〕。租住国有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符合条件的按租房价格50%予以最高2年的租房补助。

五、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鼓励各类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每人500元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证书等级按每人700-3000元给予补贴。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六类人员”补贴标准在基础标准上提高20%。对列入紧缺急需工种目录的,综合服务类在基础标准上提高20%,生产制造类在基础标准上提高30%。

六、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鼓励各街道各有关部门盘活国有闲置厂房、商铺、空置楼宇、老旧园区,为小微企业、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住宿、水电优惠等支持。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