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扶持粮油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整合完善扶粮惠农政策措施,促进粮食产业全链条发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通知从稳定播种面积、提升粮食质量、提高耕种水平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为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加大工厂化集中育秧扶持力度,对新建1000平方米以上集中育秧中心按投资建设资金总额的20%进行补助,各级财政补助上限100万元。鼓励规模种植大豆、马铃薯、旱稻、耐盐碱水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水稻,符合高产高质高效创建要求的,每亩给予200元到300元补助。提高种植水平方面,对建设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基地1000亩(山区500亩)以上或马铃薯、甘薯200亩(山区100亩)以上的,可申报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基地项目,按新增投入50%的比例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万元;对建设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基地3000亩以上或马铃薯、甘薯1000亩以上的,按新增投入50%的比例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万元。 通知还对培育农业主体、提高抗风险能力、保障粮农利益等提出具体措施。对完成土地流转、连片种植粮食作物面积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冷链等设施(设备)建设、农产品收购、农机购置、农资购买、种苗种子购买等用途的银行贷款最高给予已付利息70%的贴息补助,单家经营主体最高贴息额度15万元。(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范金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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