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高招日程安排,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已展开,今年录取工作将于7月中旬至8月中旬分批次进行。 录取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各批次录取进展情况,及时在该院官网公布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的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查询本人录取结果,如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求志愿。 我省高校招生录取由省招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进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招生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在我省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对于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考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高校根据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在各批次招生录取期间,可通过两种途径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一是省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二是招生院校的官方网站。 为方便广大考生、家长咨询高招录取政策及有关问题,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现场开通咨询电话、招生监督投诉电话、纪检监察举报电话并设立考生信访接待处,受理时间为即日至8月17日的8:00至12:00、14:30至17:30。咨询电话为0591—88312932、0591—88312936、0591—88312939、0591—88312940。传真电话为0591—88312930。考生信访接待处地址为福建警察学院(首山校区)大门右侧(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招生监督投诉电话为0591—88312945,受理有关违反招生录取相关政策和规定等的投诉。纪检监察举报电话为0591—88313027,受理有关违反招生工作纪律、招生工作人员严重失职问题的举报。(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陈森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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