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视频| 福建| 时评| 台海| 娱乐| 体育| 国内| 国际| 专题| 网事| 福州| 厦门| 莆田| 泉州| 漳州| 龙岩| 宁德| 南平|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 要闻时政 > 正文

鲤城本月起减免殡葬服务项目费用 两类户籍对象实行减免

2025-08-01 10:29:47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薛逸群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鲤城区减免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明确从2025年8月1日起,对两类户籍对象实行差异化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这是鲤城区继文明治丧奖补政策后推出的又一项惠民举措。

此次减免政策首次实现鲤城户籍居民全覆盖,根据群体特点为两类保障:第一类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未知名遗体。此类对象可享受“全流程减免”,涵盖遗体接运、遗体冷藏存放(限3天,未知名遗体可延长至20天)、专用尸袋、遗体火化、普通骨灰盒(限价200元以内)、骨灰寄存(10年)、普通纸棺(1个)、普通守灵厅使用(限3天)及相关材料费,基本实现“零负担”办丧。

第二类对象为其他鲤城户籍居民(含未登记户口的婴儿)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儿童。此类对象减免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骨灰寄存(1年)、遗体冷藏存放(限3天)等四项核心基本服务费用。

为确保政策资源精准投放,该减免政策与文明治丧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同时,方案大幅优化办理流程,力求便捷高效、“即办即免”:符合第一类对象的(未知名遗体除外),经办人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经办人身份证、逝者户口簿复印件、逝者相应有效身份及困难/优抚证明、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经社区、街道审核后,报送至泉州市集英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后,将在结算殡葬费用时直接减免相关费用。符合第二类对象的,经办人填写申请表,提交经办人身份证、逝者身份证明(如户口簿或出生证复印件)、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基础材料,通过“社区—殡仪公司”审核流程实现费用直减。

据介绍,此次减免经费全额纳入区民政局年度预算,预计每年将为辖区群众减少殡葬支出数百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明确由街道、社区承担一线审核责任,确保规范管理。对弄虚作假套取减免费用者,将依法追缴已减免金额并追究相应责任。(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殷斯麒 通讯员谢珊婷)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