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1日讯(本网记者 陈诗婷 通讯员 庄凌龙 张金坛)今日下午,晋江市公安局举行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颁发仪式,新晋江人张志强、彭义全勇救落水女子的行为被认定见义勇为。 时间回溯至6月7日上午,九十九溪池店镇潘湖段水域(东库桥附近)突发紧急情况,一名女子落入水中。 “桥上的大叔们正往水里扔木板——肯定是出事了!”张志强说,他当时正好路过那个桥面,看有几个大叔,抬一个木板往河下面扔。他心想不对,肯定出事了,他快速把电动车停到边上,奔到桥栏前探头望去,只见一名女子在河中央浮浮沉沉,情况危急。 虽说平日里游泳技术只是一般,但看到水面上漂浮的木板,张志强心里多了几分底气。他快步从桥面上来到了河岸边并下水救人,他先游到木板跟前,又推到落水女子跟前。 “我用木板抵住她的后颈,往岸边推,推一会,她(落水女子)不知道怎么挣扎一下,又跑掉了”张志强回忆道。 就在这僵持的关键时刻,彭义全也挺身而出加入到了救人的行列中来。 “我感觉我再不下去是不行的。”彭义全当时在岸边目睹了水中的紧急情况,妻子见河水湍急,担心他下水有危险,紧拉住他的胳膊不让他动,他却猛地挣开妻子的手,毫不犹豫地下到水中。 此时,桥上有人找来了救生圈扔到水里,彭义全就拿救生圈靠近落水女子,硬是将救生圈套在落水女子腋下,就这样一只手划水,一只手拉着救生圈,慢慢游向岸边。 在张志强、彭义全两人的合力下,落水女子被带到岸边,最终在岸边群众的帮忙下,一起将女子救上岸。 事发后,晋江市公安局立即启动见义勇为确认程序,经过调查核实, 张志强、彭义全在他人生命危险时刻、英勇下水救人的行为值得肯定与学习,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晋江市公安局将张志强、彭义全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 据了解,张志强在池店一小学当老师,彭义全在泉州市清濛开发区上班,两人平时都十分热心肠。 “当时也知道危险,但这就是中国人骨子里的善良吧。反正这种事情你见到了,假如不去做的话,以后一定会后悔,良心上也过不去,而且从来没想过要有怎样的回报,就是觉得该这么做。”彭义全朴实地说道。 “我是一名老师,就应该起到表率作用。”张志强坦言,事后回去给家人讲起这事,家人心里满是后怕,念叨着家里有孩子有老人,“你这样下去,万一出什么事情了可怎么办。”可即便重来一次,他依旧会选择跳下去。 晋江警方表示,举行此次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颁发仪式,旨在表彰见义勇为人员的英勇行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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