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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古城核心街区国有房产租赁管理规定》出台

2025-11-23 11:25:14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谢玉妹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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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王金植 文/图)日前,泉州市印发了《泉州古城核心街区国有房产租赁管理规定》,自2025年12月14日起施行,至2030年12月13日。规定适用于泉州古城核心街区范围内的市属及鲤城区、丰泽区区属国有房产。核心街区具体包含西街、中山中路、中山南路、涂门街、新华北路、新门街及临上述街区的支巷(主街延伸100米)等。

西街东段鼓励开文创店

核心街区鼓励引进下列业态:

西街东段鼓励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非遗手工艺人、文化传承人、各级老字号、工艺品、手工作坊、实体书店、泉州地方特色小吃、泉州地方特色旅游文创产品零售等特色商业和文化休闲业态。

中山中路鼓励引进以国潮文化品牌、国内外知名品牌为主题的各类展览展示及销售项目,以及泉州特色文化创意店、特色实体书店(书吧)、休闲茶饮、地方特色产品或工艺品的零售经营等业态。

中山南路鼓励引进养生茶饮、药膳、药食、艺术画廊、独立设计师品牌店、手工艺品店、海丝文创产品、时尚餐饮、国潮优品、海丝小博物馆、非遗馆、茶馆、咖啡馆、小酒吧,辅以部分民宿客栈、精品酒店等业态。

西街西段鼓励引进传统手工艺品、地方土特产、博物馆、传统文化艺术培训、文化展示、阅读空间、动漫体验、创意设计、民俗体验和数字文旅等文化类业态,辅以部分民宿客栈、精品酒店和咖啡、茶社、餐饮等休闲业态。

涂门街鼓励引进传统文化、特色休闲轻餐饮、休闲饮品等业态。

新门街鼓励引进高端餐饮、国际餐饮品牌和商务金融、影视创作、众创空间等业态。

新华北路鼓励引进民宿客栈、精品酒店、文旅综合体(区域旅游集散中心、餐饮一体化)等业态。

核心街区禁止业态:与街区功能定位相悖、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经营、汽修、汽补、建材、电动车销售等;与街区传统文化展示和传承目标不相符、可能冲击地方传统文化的业态;存在较大环境污染、噪声污染的业态,包括重油烟餐饮、KTV、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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