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通报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通报
(2012年1月6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一届泉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 欧秀珠
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通报检察工作,请委员们提出宝贵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
2007年以来,金市检察机关在市委、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市十四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实施“两个加快”、推动跨越发展主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检察队伍建设,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围绕实施海西发展规划,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切实找准履行检察职能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围绕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完善和落实服务意见和措施。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扩内需调结构等经济形势,按照上级院部署,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专项行动,深入开晨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树立平等保护意识,与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打击“两虚一逃”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规范执法行为,坚持若不断完善在执法实践中推行的“六条界限”、“五个不轻易”、“六个严禁”等保护企业发展的措施,慎重处理涉企案件,坚决社绝插手经济纠纷,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妥善处置诉求,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把化解矛蘑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设立12309举报电话,推行民生服务热线、巡回接访、检察长接待口等便民举措,依法妥善处置群众合理诉求。按照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的要求,深入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和涉检信访积案排查清理、清积评查等专项活动,共排查化解涉检信访224件,提前实现两年内解决涉检信访积案的工作目标。南安市检察院自2011年10月推行检察官定点联系乡镇制度以来,化解矛盾纠纷6件、越级上访4件。切实保障刑事案件当事人的申诉权和赔偿请求权,受理刑事申诉案件63件,立案复查34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2件,决定赔偿12件。探索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刑事和解、民事检察和解及参与调解、刑事被害人救助等机制。推德附条件不起诉、法律文书说理、公开听证等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参与综合治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平安建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和社区矫正监督,深化回访考察机制,“加强对监外执行人员的帮教管理和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司法保护。泉港区检察院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技能培训基地”。丰泽区检察院与区妇联等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实施意见》。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品行调。查、分案起诉等办案方式,加强教育、感化和挽救。晋江市检察院与民营企业共建未成年人犯罪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社会管理创新重点项目。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完善涉检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引导和应对机制。检力下沉、延伸法律触角,探索巡回检察、检察官兼任村官、下访巡访联系点、法制宣讲团等措施,更好地开展涉检信访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引瓜人民调解工作,鲤城、洛江等地检察院与司法局等部门制定开展刑事和解工作的意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加强“两新”组织、新兴媒体服务管理。结合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校园治安环境、网络虚拟社会等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运用检察建议推动整治非法行医、违法排污、醉驾飙车等20多个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促成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涉爆物品监管等80多项制度,有效促进管理规范和创新。
维护法制尊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坚持监督纠正违法与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立案侦查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犯罪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138人。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展对刑拘后未报捕未起诉的案件专项检查活动,监督纠正执法不严问题。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按照市委政法委部署,配合法院等部门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加强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立案监督。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建立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机制。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清理冻结款物专项检查活动和案件评查活动。定期组织不批捕、不起诉及撤销案件专项复查。加强技术性证据文证审查,纠正鉴定结论2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