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通报
(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执法公信力
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院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升队伍素质。把思想政治建设贯穿于队伍教育的全过程,深入开展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学习、大讨论”、“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等活动,加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努力解决检察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执法能力建设,开展多种形式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检察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与华侨大学法学院签订了院校合作协议,依托高校开展全员轮训。五年来,培训干警6882人次。石狮、安溪、惠安等地检察院与北师大刑事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全市检察干警本科以上学历从2006年的59.2%提高到2011年的77.1%,队伍文化结构、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优化。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检。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从检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责任制和述职述廉、谈话诫勉、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会、检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努力提高议事决策能力。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查处违法干警9人、违纪干警14人。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检查,严格执行高检院颁布的“禁酒令”,治理违规使用警车,开展机关治庸治懒治散活动和绩效考评,加强作风督察,促进提高效率、转变作风。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创先争优。坚持把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干部挂职交流、遴选、选调等工作,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完成数据、语音、视频“三网合一”专用网络平台建设。加强基层检察院分类考核和规范管理,落实领导挂点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深化基层检察院结对帮扶。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向李彬同志学习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等活动,鼓舞和激励检察干警忠诚履职、创先争优。全市检察机关有150个单位和215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其中获得省级表彰50个集体、44名个人,国家级表彰24个集体、6名个人,涌现出了“奎国模范基层检察院”——晋江市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石狮市检察院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刘锡杰等一批先进典型。
各位委员,五年来的成绩,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群众监督、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始终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加强队伍和基层院建设,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保证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五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然存在差距,主要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有的检察人员不能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办案力度与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等关系;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执法方式方法还存在着一些不文明、不规范甚至违法办案的问题;检察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协调发展的机制还不完善。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