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布局规划 统筹中心市区资源 《措施》强调“以县(市、区)为单位编修完善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特别是针对中心市区学前教育资源较为紧张的情况,《措施》明确“中心市区由市教育、资源规划、住建等部门会同所在区政府统筹考虑,优化专项规划”。此条措施,强化了中心市区规划权限保障,将助推全市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 畅通职称评聘通道 评选表彰予以单列 《措施》指出,畅通职称评聘通道,确保幼儿园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调整为1∶5.5∶3.5,逐步提高高级职称比例。在有关教师评选表彰项目中,对学前教育予以单列评选。 创新突破解难题 配备专业专职 管理人员 《措施》强化了管理人员的保障,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要健全教育部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专职的管理人员”,推动各级教育部门配足学前教育管理人员。 存量民办幼儿园 突破消防审验瓶颈 《措施》明确要求“2020年年底前稳妥完成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但我市现有存量无证民办幼儿园在符合办园基本条件和建筑实体安全情况下,绝大多数因用地、规划手续不完整等,无法进行消防审验而不能取得办学许可证。在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下,市教育局和市住建局协商,已达成解决方案。 探索和试行 最低工资标准 当前,县域内公民办园教师工资水平存在较大差距,造成民办幼儿园教师流动性大、不稳定;各幼儿园聘请的临时顶岗教职工足额足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一定难度。《措施》提出解决之策:要求“至2020年,公、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均依法依规足额足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此外,各地要逐步探索和试行适合当地实际的学前教育行业最低工资标准。鼓励各地根据财力和办学实际水平,参考公办幼儿园工资水平,确定民办幼儿园保教人员最低工资指导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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