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平米的小区遭物业抛弃 物业费提价业主未同意
【缘起】 物业费提价未获多数业主同意
撤离通告称,按物价部门核准批复的前期物业管理的收费标准,南丰新城的收费标准为小高层每月1.2元/平方米,多层0.7元/平方米。多年来,小区物业均按此标准配置从业人员。但由于绝大多数业主不接受这一价格,南方物业于1999年8月起对南丰新城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至今,物业费标准实际上分两类收取:小高层为每月1.1元/平方米,多层为0.55元/平方米。此外,店面按1元/平方米收费。
随着物价水平的逐年上涨,南方物业亏损日益严重,目前每月亏损已达2万多元。今年3月,南方物业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逐一向业主发放意见征询函,拟在原有收费标准的基础上,自今年3月起将物业费提升为:普通住宅每月0.7元/平方米,电梯住宅1.3元/平方米,店面1.5元/平方米。但这一收费标准未能获得多数业主同意。
鉴于南方物业与南丰新城小区业委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已于2008年12月合同期满,经南方物业多次沟通催促,业委会至今未与南方物业续签合同,南方物业实际上处于无合同约束的状态下继续管理与服务。由于种种原因,南方物业决定于8月10日起正式撤离小区,同时将按《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南丰新城小区业委会办理全部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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