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平米的小区遭物业抛弃 物业费提价业主未同意
【物业】 小区业委会未发挥应有作用
退出的原因,黄斌说首先是物业费提价未获业主同意,其次是小区业委会没发挥应有的作用,还有就是公司从品牌保护的角度考虑。
“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业委会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不作为的话,是很糟糕的。”黄斌说,小区大小事,都得经过业委会的同意和认可,除了物业费调整这样涉及所有业主的小区大事外,还有小区搞活动、设施维修维护、水改、小区停车管理等,但业委会不怎么作为,这些事想做根本就做不起来。
对此,小区业委会主任彭垂琳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是2005年被小区业主推选为业委会主任的,“任期三年,早就‘过期作废’了。”他说,自己忙于工作,也没太多时间操心小区的事,居委会应尽早召集业主进行换届选举。
设在小区里的业委会办公室,门紧锁,隔着窗玻璃,记者看到桌子、椅子积满了厚厚的灰尘。丰泽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有关物管条例的规定,任期届满的业委会委员,其资格取消。
但物业公司认为,只要还没换届选举,原来的业委会还应该继续履行职责,不履行职责就是不作为。“我们是一级资质的物业公司,也要考虑到公司的声誉和影响,公司一向重视品牌保护。”泉州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品质管理部李经理告诉记者,此种情况下,经公司开会讨论同意,物业决定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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