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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车借人竟被私自过户 律师:可从多个角度起诉
qz.fjsen.com 2010-12-03 09:0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警方:车主不一定要签字确认

连日来,魏先生夫妻到泉州丰泽刑警队报案称宝马车被非法侵占,但刑警目前还没有立案。记者跟随魏氏夫妻一起到泉州市交警支队法制科,当听到魏氏夫妇投诉泉州市车辆管理所时,法制科有关负责人称,公安部有规定,作为便民措施,车主本人是否同意过户,由旧车交易中介把关,车主不一定要到交警管辖的车辆管理所确认和签字。负责人还告诉他们:“你儿子肯定与人有经济纠纷,这种情况很多。”

车主陈女士说:“车辆作为特殊财产,交警把过户审查的公权力赋予个体中介来把关,显然不合情理。车主是我自己,我不同意,儿子也无权转让。”魏氏夫妇认为,这样以车抵债不符合法律规定。目前,他们在律师的帮助下,准备起诉多个被告人。

律师:可从多个角度起诉

泉州致一律师事务所的苏律师认为,这个案件有三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一是旧车交易中介违反规定,没有让车主到场确认、签字,没有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的情况下,代理过户,造成车主损失,可按民事诉讼起诉;二是泉州市车辆管理所把关不严,车主本人未到场,也没有提供身份证原件,就给予过户,存在工作失误,可按行政诉讼起诉;三是叶某借车不还,属于非法侵占行为,可以按刑事自述案件起诉。

“如果说小魏与叶某有经济纠纷,则是另一种法律关系,车辆不是小魏的,别人不能直接占有宝马车。”苏律师说。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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