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代理“六合彩”投注 3名男子被控开设赌场罪
qz.fjsen.com 2011-01-20 08:0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月20日讯(本网记者 韩影)

1月19日 鲤城法院

申请成为“六合彩”网站的代理人后,吴某耿等3人梦想发财,5个月内,他们的账号接受投注173万多元。昨日,因被控开设赌场罪,他们在鲤城法院受审。因为3人各占账号5%份额,如何量刑,成为庭上争论焦点。

站上法庭的吴某耿、吴某坤和吴某辉都是泉州人。检方审理查明,2009年8月中旬,他们向陶某(另案处理)取得了“龙珠六合彩赌博网站”代理级别账号15%的份额,3人平分,开设赌局,并用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进行赌资结算。2009年8月中旬至2010年1月21日,这个账号累计接受投注173万多元。

吴某耿等3人各占其中5%的份额,即86500元承担输赢责任。检方认为,吴某耿等3人以非法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共同接受投注,情节严重,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3名嫌疑人全部低头认错。他们说,自己只是简单地承担输赢责任,并不发展下线,也不知道其余85%的份额归谁所有。3人还说,这5个月内,他们并没有盈利,每人输掉6800多元。

针对检方指控,辩护律师提出异议。律师认为,3人是共同犯罪,且每人只承担5%的输赢责任,所以,3人只需对173万多元的5%承担法律责任。而听到检方提出,量刑可能在3年至10年之间时,律师提出,3人认罪态度良好,且犯罪情节较轻,法院应酌情从轻处罚。

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王秀钦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