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金植)随着《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地方性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的实施,对于各家驾校来说面临重新“洗牌”。昨日,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目前,他们按新标准对全市106家驾校进行考核,如果驾校不符合标准将予关闭。
按照新标准,三级驾校应配备的教学车辆数,从不少于10辆提高到不少于20辆,二级驾校应配备的教学车辆数,从不少于20辆提高到不少于30辆。一级驾校应配有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八类车型中的三种(含三种)以上车型,且数量不少于50辆,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
新标准对教练场地也有严格的要求,教练场地应独立设置,有围墙或利用天然屏障封闭,训练区与办公、生活区之间应有分隔设施。如果场地是租赁的,期限不得少于3年。
“不符合新标准的,将予关闭。”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主任陈志龙说,4月5日之前,驾校要认真按照新标准查找差距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4月6日至4月25日将组织人员对全市的106家驾校进行实地考核,考核达不到新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驾校暂停招收新学员。逾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和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其经营活动。5月5日前,对考核的结果进行公示。
他说,驾校将重新洗牌,小、散、弱的驾校将自动退出市场。在考核的过程中,对教练员、教学车辆进行全面检查,逐人、逐车进行核对。对教练员挂名长期未在岗从事教学的,暂收教练员证,责令驾校予以辞退并进行通报。
据介绍,因教练员不足达不到资格条件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调整教学规模。对教学车辆未按期进行二级维护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未按规定喷涂驾培机构名称、监督电话的,不予核发教学车辆标识牌,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责令退出培训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