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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生下一子称"养不起" 5万卖子转身去买车
qz.fjsen.com 2011-03-29 08:38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卖儿

得款5万元转身去买车

得到郑某燕的同意后,陈某达开始联系买主。他想到了曾某策。

曾某策是做出租车辆生意的,陈某达经常找他租车。“是否有人要买孩子,我想把我的孩子卖掉,我自己无法抚养。”陈某达催曾某策“快点”。

2010年6月14日,曾某策回复陈某达称,还真的有买主。原来,曾某策认识张某兰,张某兰的朋友林某跟她说过,有个朋友的孩子去世,想买个孩子抚养。“我就告诉了林某,林某让买主林某庆跟我联系。”张某兰说,6月14日,双方就在曾某策家中碰面了。

张某兰回忆,当时她还问陈某达和郑某燕,“孩子这么健康漂亮,干吗还要卖掉呢?”

最后,陈某达一方与买主一方达成协议,以5万元卖掉孩子。陈某达要求次日将钱带齐,才给孩子。林某庆答应,只要有出生证明,可加价5000元。陈某达称,这有点困难,因为证明由陈某达的父亲保管着。

次日下午,双方在曾某策家一手交钱,一手交孩子。陈某达和郑某燕还出具了收条,内容是:两人的孩子,自己无法抚养,将送他人抚养,今后出现任何事情和父母意见,都由自己负责,收取他人抚养费5万元。

买主走后,陈某达拿了1000元介绍费给张某兰。随后,他与郑某燕雇车来到永春,在石鼓镇买了一部旧小轿车,花掉了1.8万元。然后,陈某达开着车回到德化,租下一房子住。

买主也拿了1500元给张某兰。这次被判刑,张某兰后悔死了,“原以为是做了一桩好事,谁知道会触犯法律,要怪就怪自己没读书,不懂。”曾某策并没拿好处费,陈某达请他吃了顿饭以示感谢。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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