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生下一子称"养不起" 5万卖子转身去买车
qz.fjsen.com 2011-03-29 08:38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报警
孙子被儿子卖掉了
2010年6月21日8时许,陈某达的父亲向德化警方报案,称儿子将孙子给卖掉了。警方马上立案侦查。
“我们将孩子卖给别人时,父亲并不知道。”陈某达说,父亲常年在厦门打工,很少回家。原来,陈先生几天没孙子的消息后,心急如焚,急匆匆赶回德化,才知道孙子被卖掉了,立刻报警。
当日中午,警方在三班镇抓获陈某达和郑某燕。6月21日,曾某策归案,当日下午5时,张某兰到德化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提供了买主电话。民警来到龙浔镇林某庆家中,将孩子解救出来,并由郑某燕领回。
今后
将孩子抚养成人
“儿子现在会走路了,很可爱。”说起儿子,郑某燕有了笑容,“判我缓刑,我很高兴,可以自己带孩子了。”
据悉,郑某燕带着孩子,住在城关,平时自己带孩子,有时婆婆也会帮忙照顾,公公也时常寄钱回来让她养孩子。她说,现在她带孩子有了很大的进步,“经历过这次的教训,我一定会将孩子抚养成人,培养他。”
庭上,郑某燕原本想交一封信给陈某达,“我想叫他好好改造,争取早点出来,我会等他。”陈某达也表示,他出狱后,一定会承担起家庭的责任。
按照法院的判决,郑某燕要交2万元的罚金,她说,她现在没钱,但会慢慢地交完。
□法官说法
孩子不是商品
经办此案的法官说,虽然陈某达和买主有写一张类似的抚养协议,称孩子是送给他人抚养,但这也是违法的,因为孩子不是商品,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否则,将触犯法律,受到追究。
“这个案件的教训是深刻的。”法官说,陈某达和郑某燕年纪都很轻,尤其是郑某燕,心智还不够成熟,在没达到法定婚龄还没结婚时,就匆忙生下孩子,给孩子的健康成长带来了很多不利因素。(□早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林文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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