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县市新闻 > 正文
今年石狮将建设19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qz.fjsen.com 2011-04-07 07:3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7日讯(本网记者 华健)昨日,记者从石狮市民政局获悉,石狮今年将建设19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石狮老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19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可依托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室)、社区服务中心或社区办公场所等,就近开展为老服务。服务职能范围包括: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的多种需求,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聊天、心理咨询、代购代办等服务。

服务对象为居住在本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将根据老年人的不同情况,分别明确无偿或低偿服务对象、有偿服务对象和志愿服务对象。无偿或低偿服务对象由政府以发放服务券等形式购买服务。无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年满6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市区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三无”老人或“五保”老人,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低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市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70周岁以上空巢老人,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有偿服务对象:有经济能力,需要日托、送餐或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对象:社区内所有老年人,重点是空巢、高龄、病残老人,由志愿者上门提供服务。

据了解,目前,石狮常住总人口达31.35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达3.6万人,已建好的养老服务站有21个。

责任编辑:王秀钦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