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秀街盛达广场24个停车位 物业未申请私收停车费
qz.fjsen.com 2011-05-11 07:2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这24个车位,并没有经过收费审批

物业出具的不是专用发票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5月11日讯(本网记者 董加固 黄谨 见习记者 沈桂花 实习生 黄子端 文/图) 泉州市区泉秀街盛达广场前有24个交警施划的停车位。连日来,有市民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反映,他们停车时,被物业人员收费,且没有出具专门的停车发票。“这里是公共资源,怎么能由小区物业自行收费?”

盛达广场门口的停车位问题,本报曾报道过两次,此前因没施划停车位,有市民停车被交警贴罚单,后来小区向交警部门申请划出这24个停车位,当时物业表示,是否收费有待向相关部门申请。

昨日,泉州规划部门表示,停车位所在区域是公共资源。而物价部门也表示,收费未经审批。

责任编辑:黄丽红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