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6月8日讯(记者 林小明) 他们在行内被称为“车手”,通过“高级车手”拿到业务,再迅速将“上家”诈骗所得赃款从银行取出获利。他们平时开小车,住酒店,还能轻松拿到高薪和抽成。不过,在一次取款时,一名“车手”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这个专门替人取“黑钱”的“车手”团伙就此覆灭。
昨日,作为“车手”之一的永春人冯某,因涉嫌诈骗案在晋江法院受审,法庭将择日作出一审判决。其余同案犯将另案处理。
去年11月2日下午,冯某到晋江罗山一家银行取款。可这张银行卡在1个多小时前刚被挂失,工作人员赶紧让保安控制住冯某,并报警。警方赶到后将冯某拿下,并扣下赃款19万余元。
警方调查发现,有一伙诈骗分子冒用国内一家知名证券公司的名号,篡改网址进行诈骗。而从冯某身上缴获的钱,正是诈骗分子从一个辽宁女子身上骗得的赃款。
今年4月,冯某的同案犯吴某、官某等人相继落网。随着调查地深入,这些被行内称为“车手”的神秘人物逐渐浮出水面。
官某也是永春人,今年26岁,原本跟着家人在厦门打工,去年,他在娱乐场所认识了行内“高级车手”王某。官某知道,在安溪有很多人专门靠“汽车退税”或者“炒股获利”等方式诈骗,而这些“老板”在每次得逞之后,都将赃款迅速转账到多张银行卡,再雇请“车手”分散取款。
王某是安溪人,专门替这些“老板”取“黑钱”,而且王某在行内声誉很好,业务很多,每次可得所取款项8%的抽成。在王某的引荐下,官某跟一个“上家”取得联系,获得不少业务,每次抽头几千元,甚至数万元。作为回报,王某每次可得抽成的一半。
由于业务扩大,官某又以月薪1万元聘请了吴某,以日薪300元聘请冯某帮忙,并另有抽成。每次取完“黑钱”,他们都会将用过的银行卡扔掉。
去年11月2日,官某在获得一笔48万元的“黑钱”取款业务后,便让吴某、冯某等人分散在厦门、晋江安海和晋江罗山取款。冯某手持4张银行卡取款,不想,在取到第三张卡时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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