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3年前就建议潘田铁矿新建尾矿库,避免影响区域环境,但至今未实现,矿方称没有必要。
王主任出示环境影响报告书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8月4日讯 安溪感德潘田铁矿3年前曾因污染等问题被暂停环评审批。记者昨日调查得知,当时环评专家组指出,尾矿废水超标排放和尾矿进入底溪河道淤积是区域主要环境问题,应新建一座尾矿库解决此事,但潘田铁矿至今未落实。
潘田铁矿存在的问题,已引起安溪县委、县政府的重视。近期,安溪县将组织环保、水利、国土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等,一起前往调研,召开现场会,彻查原因并提出整改举措。
尾矿污染 是区域主要环境问题
昨天上午,潘田铁矿公司办公室王主任,向记者出示了两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分别涉及矿区年采15万吨铁矿石项目和第一选矿厂年处理15万吨铁矿石项目。
据介绍,此前,该公司邀请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前往现场勘察、形成这两本环境影响报告书。随后,安溪县分别于2007年12月和2008年2月,组织各地专家等召开技术审查会,并形成了专家意见。
针对选矿厂项目,专家组指出,此前潘田铁矿区内共有民办铁矿厂两座,分别是位于潘田铁矿露采区“福林选矿厂”和位于大格村“潘安选矿厂”。这两个选矿厂始建于1997年,均没有编制和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全部采用先浮选后磁选生产工艺生产铁精矿粉和硫精矿粉。
专家组认为,由于现有尾矿设施未经有资质单位设计,尾矿库容量偏小,沉淀效果差,基本上是废水超标排放。尾矿澄清废水部分回用于选矿生产,多余部分直排底溪。尾矿废水超标排放和尾矿进入底溪河道淤积是区域主要环境问题。
专家组要求,潘田铁矿改建现有尾矿库,将现有第一级拦渣坝以上区域,建设成为库容12.6万m3,防洪排水能力满足30年一遇100年一遇校核标准要求的合格尾矿库。选矿厂所有外排生产废水全部进入新尾矿库沉淀处理后,75%以上的废水回用于选矿生产,其余达标排放。
而对采矿项目,当时专家认为,矿区采矿废水及矿硐涌水没有经过处理超标排放,矿区内多处地质灾害隐患急需治理。专家要求,应该结合后期建设的选矿厂及尾矿库异地改建工程,将采矿废水及矿硐涌水全部作为选矿厂的生产用水,最终经尾矿库处理后达标排放。
另外,专家组明确提出,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的环保设施,应经环评原审批部门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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