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8月11日讯(本网记者 尤燕姿 董加固 谢向明)由泉州市交警支队牵头组建的泉州市畅顺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试运行整10天了。这10天里,围绕这家公司的话题,市民还在热议。
公司到底是什么身份?交警到底扮演什么角色?为什么公司“不图利”,会将收入全部上缴财政?钱究竟会用到哪里,如何保证不被拿去投资盈利……
连日来的走访调查,记者了解到,泉州市畅顺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在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法人代表是自然人陈益铭,市交警支队一名退休干部;注册资本金50万元,公司地址在泉州市交警支队三楼。
对此,本报记者分别专访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谢永强,畅顺停车管理公司法人代表陈益铭。谢永强坦陈,停车管理公司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产物,保证不会让国有资产流失。
当事者 说
公司有特殊性 公私章都移交
法人代表陈益铭:这个公司有它的特殊性。特殊在它是一个独立法人性质的公司,要交税,收入却还要上缴财政,每个环节都有部门把关和监管
昨天,法人代表陈益铭接受记者约访,讲述了他是如何参与到停车管理公司的事情原委。他说,先是听闻市政府决定让泉州市交警支队牵头组建一家独立法人性质的公司,随后泉州市交警支队党委会决定,让他当法人代表。主要理由是,他原来就在交警部门,是监察室的,做监察纪委这块工作数十年了。
谈自己:“接手这个工作,我的生活都被打乱了”
老陈说,之所以开始愿意露面说话,是担心不了解的人,以为他会“赚千万”,其实不是。“赚再多钱也不是我的,是公家的。其实我连工资都还没领过。”
老陈口中的“公家”,是指公司的收入将来要上缴财政。他告诉记者,公司的注册地址在交警支队三楼,成立公司需要的注册资本金50万元,是以他个人的名义去贷款的,但贷款没有风险,而且这些钱目前都存在银行账户里,没有动。以后公司有了收入,会慢慢还这笔贷款。
“接手这个工作,我的生活都被打乱了。”老陈告诉记者,现在,公司的财务制度已经由公司的人来做,但两个人都是新手,所以还是有交警的人到公司来协助,监管单位也是交警支队;他主要做的是把住税务关,“我很少去公司,也很少去车场”。
谈财务:“我跟银行那边说好了,领钱的人要在支票上写身份证号码、姓名,是谁领的都一目了然,根本跑不掉”
谈到财务问题,老陈说,税收肯定要交的,领多少税票,交多少税。去领税票时,也都有登记,是谁领的都有记录,“我相信钱用制度看管好了,就应该什么问题都没有”。
因此,老陈还写了一张移交书,把他的私章和公章都移交给公司,公章给会计,私章给出纳,每进出一笔钱都很清楚,公司一注册就开了一个账号,停车场每天收的钱都要缴到银行这个账户里,“我跟银行那边也说好了,领钱的人要在支票上写身份证号码、姓名,是谁领的都一目了然,根本跑不掉,哪怕以后真出事了,也能查出问题出在哪里。”
谈公司:“市政府既然做出决定,就要执行。不会违法,因为有市政府的文件,有严肃性”
说到有人问为什么不需要招投标成立公司,老陈直言“不需要”,因为没有钱可赚,而且吃力不讨好,财政局会定期来监管公司的财务,“像我这样的法人代表没有利益没人要当”。
老陈说,市政府既然做出决定,就要执行。也不会违法,因为有市政府的文件,有严肃性,这个私营公司有它的特殊性。特殊在它是一个独立法人性质的公司,要交税,但收入却还要上缴财政,每个环节都有部门把关和监管。作为法人代表是要负责任的,所以,公司在财务方面一定要做好,不然“不好交代”。
至于停车收费问题,老陈的观点很明确,他说,停车场要做,就要公开透明,让市民满意,不能一刀切。比如店家,每天都有车来车往很繁忙,每次来都要交钱,不划算。所以特殊情况就要特殊处理,尽量给店家一些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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