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经济新闻 > 正文
北京二手房中介费降0.5% 泉州房产中介佣金未下调
qz.fjsen.com 2011-09-05 10:33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晚报讯 (记者林艳腾)“泉州二手房交易的中介佣金短期内不会调整。”8月31日起,北京市二手房中介费收费标准统一下调0.5%。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我市房产中介费依然是3%,21世纪不动产泉州东禾加盟店市场部陈慷慨表示,中介费收费标准调整涉及当地物价、房地产等多个政府部门,目前暂未调整。

房产中介费可议价

据了解,目前泉州房产中介费按合同成交价3%收取。据物价部门介绍,该收费标准是依据我省去年出台的相关规定,即:中介向买卖双方收取的佣金基准价格,不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2.5%(买卖双方收费合计),二手房买卖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允许上浮20%,下调不限,具体浮动幅度由设区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实际操作中,中介收费可能不到3%。”市区田安路一家房产中介负责人坦言,“如果房子好卖,卖方完全可以跳过中介,直接与下家接触并完成交易;而如果房子不好卖,房东更有理由要求中介调低收费标准,总之,在中介费这一块,买卖双方一般都会讨价还价,基本上很少完全按照3%的最高标准来收取。”

打折难救交易平淡

目前,全国各地都出现二手房交易量下降,泉州也不例外,房产中介生存面临危机。

“中心市区二手房交易一个月才成交100多套。”泉州房地产信息网施志坚告诉记者,从今年近8个月二手房交易情况看,市场十分清淡,“已经有十多家房产中介关门转业或歇业了。”

采访中,不少房产中介业务员认为,尽管近期二手房交易有所缩量,但是中介公司仍然不好采用调整佣金的“促销方式”。直观上来看,很多中介公司生存形势十分严峻,但并不意味着没有出路。“少收中介费,也难以挽救目前交易平淡的困局,只有通过扩大市场份额,才能够保证业绩。”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