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科教文卫 > 正文
学生烟民被通报批评引热议 多数赞成学校做法
qz.fjsen.com 2011-09-08 08:41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事发 两男生吞云吐雾

昨日上午,学校里一张《通报》立在学校大门的里侧,面向校门,经过的师生均可看到。处分的落款处为该学校的政教处,时间为2011年9月6日。

政教处的刘老师回忆了事情的经过。

9月5日上午,市区某中学响起放学的铃声,千名学生纷纷走出教室,拥出校门。

走到校门口,高二年段的两个男生小春(化名)和小程(化名)掏出口袋里的一包烟,一人一根抽了起来。

他们的吞云吐雾,在这个无烟校园里,显得很突兀。

走在学生人群中的刘老师,一眼就发现了这两名抽烟的学生。他上前喊住了正在抽烟的小春和小程。

两名男生被“请”到了办公室,刘老师随后通知了他们的家长。

刘老师说,两人中,其中一人烟龄较长,一人刚刚学会。该烟龄长的学生在初中就学会了抽烟,有同学反映,曾在宿舍内看他抽过烟。

处理 校内立起处分通报

刘老师说,由于事发时是学生聚集高峰期,小春和小程在上千名学生面前肆无忌惮地抽烟,影响实在太坏。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两名同学警告处分,校内通报,并扣班分10分,以观后效,处分的通告也很快立在了学校大门附近,“望全体学生引以为戒”。

刘老师说,《中学生守则》第六条明确规定学生不吸烟、不喝酒,学校也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学校在平时的教育中,就教育学生不能抽烟,并成立了由老师和学生组成的督导队检查违规抽烟。如果放任不管,不严厉处理,禁烟就会成一纸空文。

同时校方表示,学校会给学生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半年后,男生改掉了抽烟的坏习惯,并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校将撤销处分,不会影响他们的学习和升学。

事后 网友拍照处分上传微博

9月6日,学校的通报在学校贴出后,就被网友拍照上传到微博,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昨日上午,因小春和小程正在上课,记者并没接触到二人。在一个与小春同名同姓的微博里,主人转发了这网友的微博。有知情人说,这个主人就是小春本人。记者在微博上留言欲采访他,他留言反问,“采访什么事情?”

有网友说,这样处分你就完蛋了。主人回复称,以后不敢边走路边抽烟了。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