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玉珍 王晓)市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望得到进一步缓解。市政府日前出台的《泉州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提出,今后泉州市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至2015年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力争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据悉,“十二五”泉州市卫生发展指标为:全市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4.0张;全市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1.75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75人。
建设环泉州湾核心区医疗服务圈
《规划》提出,加快环泉州湾核心区医疗服务圈建设,继续抓好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福医大附属二院东海院区、市医疗中心项目建设,推进泉州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病房楼、市光前医院病房楼、市妇幼保健院建设;整合市中医院、正骨医院、中医外科医院资源,建设中医联合医院;推进老年医院筹建工作。
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力争到2015年,所有县级医疗机构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成为县域医疗中心。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建设,实现每一个乡镇有一家卫生院。加强村卫生所(室)标准化建设,实现服务覆盖率达100%。支持、指导民营医疗机构建设,成为公立医院有益的补充。全面落实床位发展规划,全市医疗机构增加床位8500张,力争“十二五”末期全市千人均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反应灵敏、救治及时的紧急医疗救援服务体系。
探索公立医院付费方式改革
《规划》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巩固和完善新农合,持续保持农民参合率在98%以上。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逐步扩大药品零差率改革范围,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内的药品,并全面实现零差率销售。
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推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鼓励小病在基层就医。稳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扩大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探索住院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探索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制等付费方式改革。加快发展医疗远程会诊系统。
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市本级妇幼保健院,每个县(市)都有一所精神病防治医院(或收养院)。
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等基层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和优生检查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
实行乡村医生津补贴制度
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主,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的服务。
加强村卫生所(室)标准化建设,对边远地区人口稀少的行政村,实行当地乡镇卫生院或周边村卫生所(室)包干责任制,采取统一派驻、巡诊等方式。落实乡村医生津补贴制度,对承担并经考核完成农村公卫任务的乡村医生给予补助,组织乡村医生参加形式多样的养老保险。
实施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努力实现每个县(市)都有一家中医院。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实施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和名医、名科、名院发展战略,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积极开展中医对台交流和对外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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