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骗购保障房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
省级政府负总责
意见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并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土地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地区的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上市交易严格限制
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时,要明确界定政府与购买人的资产份额,并按照政府回购、适当兼顾保障对象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出售所得价款的分配比例。
保障性住房小区可以实行住户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也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提供物业服务。
健全退出机制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经济状况改善,不再符合相应的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腾退;逾期不腾退的,应当按市场价格交纳租金。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退出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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