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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与各县市区签责任状 领跑CPI需要"打报告"
qz.fjsen.com 2011-10-10 06:32  吴月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视频:泉州确保百姓餐桌质优价稳量足

“领跑”CPI指数 需要“打报告”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0月10日讯(记者 吴月芳)今后,“领跑”CPI指数,需要“打报告”。本月起,泉州各县(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蔬菜类价格指数环比、同比、累计涨幅三个指标将实行按月通报制度。涨幅排名前三位的县(市、区)必须向市政府书面报告价格调控措施。

昨天,泉州市政府召开会议,代市长黄少萍指出,要稳定当前食品价格,并将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工程的底线来保障。

据了解,今年8月,泉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比上涨6.6%,比全国高0.4个百分点,与全省持平。与福建省其他城市相比,8月份CPI同比指数涨幅排在九地市中的第三位。今年1到8月份累计上涨5.6%,与全国持平。从统计数据看,当前泉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仍呈上涨势头。

日前,泉州各县(市、区)纷纷出台相关政策稳定物价。为控制食品价格涨幅,提高本地副食品自给率,泉州市与各县(市、区)签订责任状:今年后三个月和明年,全市将新建6到10家省、市级副食品调控基地,以后每年确保还要有所增加。

本月8日,设于泉州市区三家大型商场的“平价商店专营区”对消费者开放(详见本报昨天A3版报道)。昨天,记者从会议上获悉,年底前全市将拥有100家以上的综合超市门店设立平价销售区,并以店面或者直供车的形式设立150个以上的直供销售点。

需要提醒的是,平价商店的启动和退出是受当前物价的涨跌幅限制的。根据预案,当粮食、食用油、猪肉、鸡蛋月平均零售价格环比涨幅超过10%,或蔬菜月平均零售价格环比涨幅超过20%时,将启动平价商店,按要求销售相应品种的平价商品。当环比涨幅回弱于上述标准时,则退出相应品种的平价销售方式。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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