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再次降低个体户创业门槛 办理手续更简便
东南网-石狮日报10月18日讯(见习记者 林斌斌 通讯员 李璐琳) 记者从石狮市行政审批中心工商窗口获悉,为了进一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降低农村及社区服务业创业门槛,促进创业就业,我市进一步完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机制,制定个体工商户备案登记暂行办法。
据悉,该办法所指的经营地点应位于住宅小区或农村居民区内,且有固定场所。其中备案登记共有两种:只须备案可不办理营业执照和已办理备案可暂缓办理营业执照。同时,经营者应在开业经营前向村、居(社区)委会办理备案登记。其一,只须备案可不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类型包括:为小区或农村居民提供自行车维修、小家电维修、缝纫修补、疏通管道、卫生保洁的。其二,办理备案登记可暂缓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类型包括:临时性经营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季节性经营,从业人数少于5人的小规模服装、针织、半成品鞋袜代加工且符合工商部门规定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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