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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保障房新规 骗购骗租者信息记入诚信档案
qz.fjsen.com 2011-10-27 08:41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 (记者赖劲松 张珺)今年以来,福建省保障房建设的开工率超过10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随着各地保障房的陆续竣工,房屋的配租配售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昨日,省政府出台《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详细规定了保障房配租配售的具体办法和程序,全省将建严格的保障房申请准入审核机制,弄虚作假骗租骗购保障房的将被严惩。

《意见》明确规定,全省保障房的具体准入标准由各地市县政府确定,具体参考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等,在此基础上由当地政府详细制定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和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各地的保障房准入标准每年都将根据当地经济实际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一次。

居民向户籍地街道办提出申请

福建省将健全建设、民政、公安、工商、税务、社保、金融等部门及街道、社区协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让受理的流程更加规范,准入审核更加严格。

申请方面,城市居民家庭申请保障房,应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您需要在那里领取并如实填报申请登记表,同时,申请家庭还须提供家庭收入、资产、住房状况等证明材料及书面诚信承诺;提交书面授权书,声明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家庭住房和资产等情况。

审核方面,整个审核的过程比较复杂也是至关重要的过程,具体分为街道办的初审、住房保障部门的二审和民政部分的复审。

街道办(镇政府)在接到群众申请之后,将通过书面调查、入户调查、信息查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收入、资产、住房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的公共场所张榜公示,之后将符合初审条件的申请人报送市(区)、县住房保障部门。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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