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知识产权审议意见 重大经济活动须审批
本报讯 (记者林艳腾)日前,记者从泉州市知识产权局获悉,泉州市出台《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工作的意见》,要求政府行政审批部门审批重大经济活动项目,要注重其中的知识产权问题,认为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重大、复杂,难以作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及时将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书面抄告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知识产权审查论证,出具书面审查论证意见。
据悉,重大经济活动是指在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单体项目中,使用财政及国有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建设、技术改造、并购、转让、引进、装备进出口项目等重大经济活动。业界分析,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有利于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增强国家经济科技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是保障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的重大经济活动顺利进行,避免出现因知识产权问题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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