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州九中原校长 涉嫌受贿达7.2万元已被公诉
qz.fjsen.com 2011-11-08 08:09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泉州九中原校长林某一案有了最新的进展。昨日,记者获悉,因收取他人7.2万元“好处费”,涉嫌受贿罪,林某已被提起公诉了。

记者接触到的一名案件知情人称,这次起诉中直指他的经济问题。今年5月,丰泽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称,林某有收受他人贿赂的事实,于7月初对林某采取“双规”措施。后来,该案由纪委移送检察机关进行侦查。

寻租招生权力 让11名学生顺利入学

据悉,在7.2万元受贿款的指控中,其中6.2万元源于林某寻租招生权力后所得,通过他的运作,让11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顺利成为九中的学子。

2007年7月,赖某的一对儿女在湖北参加中考后,因他们未参加泉州市中考,按规定不能就读泉州市区学校的高中。为了让孩子顺利就读,当年8月份,赖某找到林某在学校的办公室,请他帮忙。林某表示同意,并当场收取赖某贿赂送的5000元。这仅仅是个开始。

一年后的7月,又到了新学年。陈某的儿子的户籍关系不符合泉州九中中招招生条件,为使儿子能够顺利就读泉州九中,陈某前往林某的办公室请他帮忙,林某同意后并当场收受陈某的5000元。这一年的8月,林某在收取了另外两名学生家长一万元的好处后,让两名学生顺利入学。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