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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28店签下协议 今后不再收购井盖等公共设施
qz.fjsen.com 2011-11-09 06:41  陈邵珣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1月9日讯(记者 陈邵珣) 鲤城区28家废旧金属收购店,今后将对井盖说“不”!昨日,28家在工商部门登记并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废旧金属收购店法人代表,与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签署《鲤城区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承诺坚决不收购井盖等公共设施。

近段时间以来,公共设施井盖被破坏、丢失、被盗已经成为当前一个突出社会问题,甚至因为井盖被盗,发生了伤亡事故。昨日,鲤城公安治安大队召集辖区内各个收购站,就井盖问题开展专项会议。会议中要求,部门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偷盗、销赃公共设施井盖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各个收购站的负责人,也在责任状上签字,承诺坚决不收购井盖等公共设施。接下来,公安部门还将在专项行动中,对辖区废旧金属收购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抓好备案工作,加强路面监控,打击偷盗公共设施井盖行为,并力争破获一批偷盗、销赃公共设施井盖案件。

据介绍,责任状规定了收购店责任,包括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应到公安机关备案,否则不得收购,在铁路、矿区、港口、施工工地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等处附近,不得设点收购废旧金属等内容,另外,还规定不得收购枪支弹药、剧毒放射性物品机器容器等金属。

按照要求,鲤城地面签署责任状的收购站店面都必须将责任状张贴在店面显著位置。在江南街道开废品收购站的陈女生说,责任状的签署不但不会对现有生意造成影响,反之,责任状的签署能净化废旧金属回收市场,“以前有些人还敢收购井盖,这个责任状一签,大家就都不敢了”。

鲤城警方将不定期对市场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规现象,将视其情节轻重,根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同时对涉及治安案件知情不报,纵容包庇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或为犯罪分子提供方便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和主管领导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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