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护工管理办法明年实施 "散兵"要编入"正规军"
护工对于帮助患者康复,减轻病患家庭负担有着重要作用。管理办法实施后,护工市场将更加规范。(张九强 摄)
核心提示
“一人住院,全家受累”,一旦家里有了住院患者,忙于工作、学习的家人很难抽身对其进行照料和陪护。于是,护工这个职业应运而生,日益壮大,但没有统一标准的护工市场,良莠不齐,投诉纠纷颇多。
《泉州市医院陪护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泉州市护工的管理、培训有望走上规范化轨道。
护工必须持证上岗
《办法》明确,陪护工(即俗称的“护工”)是指在医疗机构中,由患方直接通过陪护服务公司聘请的为患者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的社会人员。受泉州市卫生局委托,泉州市护理学会成立泉州市陪护工管理中心,负责对市区陪护服务工作进行监管。
有资质的护工服务公司负责对护工进行免费培训、从业管理。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牵头的护工公司已经成立,力争在本月完成第一期护工培训,明年元月开始在市区各大医院上岗。
泉州市陪护工管理中心负责护工资格考核,合格者发给《护工岗位合格证书》。护工应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在本市医院内从事陪护工作。
护工服务公司应组织经培训合格、拟从业的护工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到泉州市医学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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