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车主在场交警为何还强行拖车?事发泉州胭脂巷

qz.fjsen.com 2011-12-14 10:17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车主用身体阻挡拖车(网图)

违章停车是不对,该罚。但如果车主在场,一再央求让自己开走,交警是否还应强行拖车?昨日,目睹这一过程的市民张先生向早报报料称,这一幕发生在市区中山南路胭脂巷口,交警如此执法令人不解。

车主在场,违章车被强行拖走

市民张先生报料:违章停车不对是该罚,可车主在场,交警还强行拖车令人不解。车主都站在拖车上面了还继续拖!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张先生,他说,昨日中午12时10分左右,他正要去胭脂巷附近吃饭,远远地看到一辆拖车从涂门街方向开到中山南路胭脂巷。“当时很好奇,只想知道拖车来干吗。”好奇心驱使下,张先生与其他过路人一起围观。

胭脂巷口立着“禁停”牌子,旁边却停着一辆红色轿车。那辆拖车开进胭脂巷后,机器一插,拖起红色轿车就准备开走。不一会儿,红色轿车车主回到现场,看到自己的车要被拖走,“车主似乎一直在央求拖车司机,到最后他都站到拖车上了,可拖车还是继续拖。”张先生说车主一路追至涂门街。

交警回复:堵路才拖车

鲤城交警大队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一般选择拖车处理,是在违章停车造成交通拥堵的情况下,“胭脂巷很窄,应该是那辆车已经造成交通拥堵,我们才会把它拖走,具体情况会再调查”。

该人士介绍,违章停车若现场开单或拍照,罚款100元,若拖走,罚款200元。但如果违章停车已经造成交通拥堵,不管是开单处罚或者拖车拖走,罚款均为200元。

@ROBBOTT:交警这样处理是对的,不然那些乱停乱靠的车主会因为违法成本低而肆无忌惮。

@泉州交警:这位车主妨碍执法是不对的。

@萍阿:阻碍执法固然不对,就算拖车已经安好了,我觉得可以警告为主,或是发警告罚单。

@喜郎:执法也要注意人性化。(记者张素萍)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