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摘要)
四、注重实效,致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一)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五年来,先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教师法、行政许可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20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我市实际,又把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和城市规划法作为执法检查的重中之重来抓,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积极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推动了我市的依法治市进程。
(二)切实加大司法监督力度。多次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多次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强化法律监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组织视察基层司法所建设,促使基层司法所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组织视察行政执法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组织视察市公安局派出所、边防所工作,推进派出所正规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2006年是“五五”普法开局之年,常委会适时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并坚持每年开展决议执行情况视察检查,石狮市“五五”普法工作在全省普法检查验收中名列前茅。今年是“六五”普法开局之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五五”普法工作和“六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及时作出了“六五”普法决议,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案件移送工作制度。组织市检察院、公安局及各行政执法机关,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交流2007年以来查处的行政执法案件和移送的刑事案件情况、经验,出台了《关于加强涉嫌犯罪案件工作联系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我市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案件移送工作制度,这项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
(五)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协助诉讼调解和旁听法院庭审。将人大代表协助诉讼调解作为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的新载体,五年来,共有各级人大代表参与3015个案件的诉讼调解,调解成功2708件,调解成功率89.8%。组织泉州、石狮两级代表193人次旁听法院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召开代表座谈会,既增进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又有利于促进法院规范司法行为。
(六)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于2008年及时启动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对市政府报送的115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履行了常委会对政府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的职责要求。
五、强化服务,致力加强代表和基层人大工作
(一)切实做好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坚持通过人大网站和媒体,向代表通报履职情况。加大对代表的培训力度,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提高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为代表履职提供较好的服务和保障。
(二)拓展和规范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精心制定年度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指导性意见,科学组织代表活动。先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452人次,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2201人次。坚持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认真落实每届代表安排两次向选民述职的规定。组织600多人次市人大代表于代表大会前对100多个项目进行视察,了解社情民意。
(三)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常委会坚持每年与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召开建议交办会,把各项建议分解落实到具体承办单位,组织代表深入实地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办理,确保各项建议的办理落到实处。
(四)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与支持。建立健全了常委会领导和各委(办)负责人联系挂钩各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组)制度,确保基层人大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持续着力抓好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坚持工作交流与介绍典型经验相结合,有力推进了基层人大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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