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泉州要闻 > 正文

泉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 近500名代表报到

qz.fjsen.com 2012-01-05 07:57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相关新闻>>>

市政协委员分组讨论常委会工作报告

本报讯 (记者郑意凡 叶舒雯)昨日,参加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的委员们分组讨论十届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大家充分肯定市政协五年来的工作成绩,并对今后进一步做好政协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委员们认为,两份报告实事求是、重点突出、语言精练、文风朴实,充分体现了五年来政协工作的重点、特色、创新亮点和工作成效,令大家深受鼓舞。过去五年,在市委领导下,市政协紧紧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大局,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继承和发扬历届政协的良好传统和经验,有效发挥专委会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和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推进我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经济强市,作出了积极贡献,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五年来,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的进步,凝聚着广大委员的心血。

委员们表示,新一届政协任重道远,作为委员要自觉增强责任感、不辱使命。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把握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履职实效,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凝心聚力共促发展,共同开创新形势下政协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两个加快”,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现代化泉州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为“转变提升”献良策 ——热烈祝贺市两会开幕

新年伊始,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分别于今昨两天开幕。这是我市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对于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牢牢抓住“转变提升”主线,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泉州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对两会的召开致以热烈祝贺!

2011年,是泉州克服困难、勇对挑战,继续比学赶超、大干快上的一年。全市按照市委“项目带动、转变提升、和谐进步、跨越发展”工作思路,全力以赴保增长、调结构、促跨越、重民生,生产总值增长13.5%,财政总收入突破5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500亿元,实现“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追溯过去五年,我们同样可以看到,泉州在市委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面完成十四届人大各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经济社会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在开启建设现代化泉州新征程上迈出坚实步伐,也是人民群众受益最多的时期之一。

今年的两会承载着重要的历史使命,不仅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其他各项报告,还将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同时,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面对国内外依然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泉州要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指明的“转变提升”主线和“稳中求进、好中求快”总要求奋力前行,才能抢占新一轮发展的制高点。本次两会,正是更好地统一全市各条战线、各界发展思路,提振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信心和决心的一次动员会。

如何更有力地支持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继续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带动第三产业,打造良性的产业生态?如何进一步加快城市向湾、环湾、同城进程?如何继续打好“五大战役”,不断拓展项目的领域和内涵,让更多更好更大的项目落地生根?如何催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在两会上,泉州创新引领、转变提升发展共识将进一步凝聚。我们相信,代表、委员们在认真审议和讨论各项报告,圆满完成选举任务的同时,更将积极建言献策,碰撞出推动泉州“转变提升”的一个个真知灼见。

预祝两会圆满成功!

·本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